圖書館使用規則

1.總則:

a1.凡有關本院圖書館之使用,悉依本規則辦理。

a2.圖書館服務之項目:

b1.參考諮詢與圖書館利用指導。

b2.館藏閱覽。

b3.資料外借。

b4.視聽資料與視聽設備之使用。

b5.視聽室、會議室、教室之使用。

b6.資料庫檢索與教學。

b7.館際合作。

b8.影印服務。  

2.開放對象:

a1. 院內員工 暨分院員工:憑「彰基RFID通行卡」入館。

a2.       a2. 醫藥從業人員與醫療相關科系學生:需憑「有照證件」(如:服務證、 學生證 )

                  申請入館(圖書期刊資料僅限館內閱覽, 複印, 不提供外借服務)

 

 

3.資料外借:

a1.圖書館館藏係採開架式管理,若需外借須憑員工識別證辦理借閱手續。

a2.可借件數、期限:

資料類型

可借期限

可借件數

圖書

一個月

5

醫學人文類影片

一星期

他視聽資料

星期

休閒類期刊

非當期可外借,借期為二星期

3

醫學類期刊

b1.原則上不外借

b2.Slide除外,借期為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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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預約:

b1.已完成登錄、分編程序之資料,置新書展示架者,可接受預約登記。預約此資料者可享有第一順位借閱權,新書展示14後,預約者可優先借閱。

b2.已出借之資料,可接受預約,當該資料歸還時,預約者享有優先借閱權。

b3.預約資料者,自圖書館通知可借閱日起7天內應辦理借閱手續,逾時則取消預約權

a4.禁止外借之資料:

b1.參考工具書:標示「參考書」字樣或「R」符號者。

b2.當日的報紙。

b3.醫學類期刊及期刊合訂本。

b4.新到館尚未編目之資料。

b5.新書展示期間的新書。

 

a5.借出之圖書,因盤點、整理,圖書館可隨時通知借閱者歸還。

 

a6.逾期還書之處理:

b1.所有外借資料包括圖書、視聽資料、休閒類期刊、醫學類期刊自到期日起至歸還日止(休館日扣除),每件每日罰款五元,罰款採當場扣繳方式。罰款由圖書館代收並開立收據,繳至出納組。  

b2.借閱資料逾期,不得因任何理由如出國考察、進修、駐外支援等拒繳罰款或延長還書期限。

b3.借書逾期一個月仍未歸還則報請主任與副院長處理

a7.借閱本館資料若發生遺失、嚴重損毀等,依下列規定辦理:

b1.自報備遺失日起30天內,借閱者須自行購買,或委請圖書館員代購同一版本或最新版本之該圖書資料並依購入價賠償

b2.若於借書截止日期前未完成賠償手續(購回該圖書資料或完成賠款),逾期罰款亦需繳納。

b3.若無法購得,須依原書購入價之2倍賠償;但若為無法查得價格之資料則每冊/件須賠償新台幣二佰元。

b4. 成套圖書中之一冊或數冊,若不能單獨購得,以成套書賠償。

 

a8.員工離職,照醫院離職手續辦理歸還,有發生3a7之情形者,亦須一併辦理賠償事宜。

 

 

4.視聽設備使用規定:  

a1.相關器材不可攜出或借出圖書館。

a2.個人不可攜帶非醫學類視聽資料於視聽區使用,醫學類視聽資料則需經館員檢視同意後方可攜入使用。

a3.如有損壞器材之情形,依規章J9公物遺損賠償辦法辦理。  

  

5.視聽室、會議室、教室使用規定:  

a1.開放對象:團體3人以上。

a2.需事先預約登記,每次最長不得超過三小時,但如果下一時段無人預約,可視實際情形延長使用時間。

a3.內部之相關器材均可配合使用,但不可攜出或借出圖書館。

a4.如有損壞器材之情形,依規章J9公物遺損賠償辦法辦理。

   

 

6.醫學資料庫檢索與教學:  

a1.館內查詢:有空機可自由使用;若遇有人排隊等待使用,每人每次限使用30分鐘;有列印者,加收列印費用。

a2.委託館員代為檢索:

正常作業下4小時內交件;若為急件需事先說明,1小時內交件。

a3.教學安排:

b1.需先與館員安排時間。

b2.三人以上可開班,採上課方式,再自行實習。

 

 

7.館際合作:

a1.對內服務:

b1.凡無法於館內獲得之資料,可透過館員協助向其它相關圖書館或資料單位申請複印。

b2.此館際合作僅限期刊或論文之部分影印。

b3.申請方式:讀者透過網路進入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NDDS)”,先在此系統中建立讀者的個人資料,圖書館審核通過後,日後即可於線上申請館際合作。

b4. 若資料於國內無法取得,同上程序提出申請,透過科資中心或成大醫圖向外國圖書館申請影印。

a2.對外服務:本院圖書館亦接受其它圖書館申請複印。

 

 

更新日期:2007/11/03